A5創(chuàng)業(yè)網(公眾號:iadmin5)9月27日報道,在網絡大量普及的情況下,很多的人會選擇通過“曬”的方式來將信息傳遞給別人。最近,有人就因為在網上曬工資單被公司解雇。
季某通過一款匿名社交軟件上出現了她的工資單。公司了解到這一情況后,認為她泄露機密,解除了雙方的合同。但季某認為這工資單并不是他主動“曬”的,友秘”上出現的是一張工資單局部截圖沒有人員姓名及單位名稱。于是將公司告上法庭,索賠工資和賠償金共計16萬余元。
據了解,季某入職時,公司的《聘用通知》中強調:工資屬于高度機密,員工之間不得彼此交流工資信息。季某與公司簽訂了《保密協(xié)議》,約定如不履行本條規(guī)定的保密義務,公司有權解除與季某的勞動關系,并無需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解約補償。
法院認為,“友秘”社交軟件中的帖子發(fā)布者為匿名,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員工手冊經過民主程序制定,故該規(guī)章制度不能作為與季某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。最終,法院認定公司應該支付賠償金12萬余元。
那么,工資單到底能不能曬呢?由于勞動法并沒有限制工資公開或者必須保密工資詳情的規(guī)定,因此正常來說員工“曬”工資單沒錯。但是工資單不僅僅是簡單的數字組成,更顯示了一個公司的發(fā)展水平、經營成本、利潤營利等方面,所以很多公司都會要求自己的員工對自己的工資信息保密。因此“曬”工資單不能輕易就“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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